1940年春,日本“开拓团”在扶余县五家站杨家岗子等7个屯开荒种地,占地近万公顷,日本人将当地农民少部分留做佃工,大部分农民被赶往外地。同年,日本“开拓团”一部强占了扶余县伯都罗斯屯一带农民的土地。日本“开拓团”在境内尤以郭前旗七家子以北沿江一带开发水田的规模最大。
郭前旗的地势、气候、土质,特别是东临第二松花江,有充足的水源,适宜开发水田,早已引起日本人的注意。1942年12月,太平洋战争爆发,日本军国主义者在资金、物资,特别是粮食等方面出现了严重紧张状况。日本帝国主义为苟延残喘,支持其扩大侵略战争,千方百计地要把中国,尤其是东北地区变为他在太平洋战争的后方基地,实行"以战养战"的方针,疯狂地奴役中国人民,掠夺中国资财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中国东北地区推行了“紧急造地计划”。
1942年8月,一个称之为“日满农政委员会”的机构,拟订了日满共同造成水田和增产米谷的方案,呈报日本政府。1943年9月,日本政府声明,建立日满共同粮食自给体制,并通过内阁会议作出了《满洲国紧急造田事业文件》。在涉及开发第二松花江时,郭前旗灌区被列为“紧急造成农地计划”之列。计划在第二松花江、东辽河地区及其他地区造田18万公顷。1944年至1945年两年完成。具体计划是:开垦农地的产品,除生产者自行消费外,全部供给日本;所需劳动力以国民勤劳奉仕队为主,以自由劳工补充其不足,造地资金总额43 160万元,由日本和伪满政府各半承担;所需之资材及技术统由日本“援助”;对于开垦之农地,及时迁入日本移民、朝鲜农民及部分东北农民;将满洲土地开发股份公司改为“满洲农地开发株式会社”,以此为造成农地事业之主体。为了推进这项计划的实施,日满决定在郭前旗设立工程施工管理机构,称为“满洲紧急农地造成第二松花江土地开发本部”。按照日伪当局的规划,第二松花江流域开发的灌区具体分为郭前旗、新庙两个灌区。郭前旗灌区由第一抽水站、第二抽水站送水,总面积96万亩,计划水田面积48万亩;新庙灌区由第三抽水站送水,总面积54万亩,计划水田27万亩,共计开发水田75万亩。事实证明,《满洲国紧急造田事业文件》的实质:一是霸占中国土地,使成千上万人家破人亡,流离失所;二是奴役中国人民,为其出力卖命,造成严重伤亡和深重苦难;三是把日本开拓民移入中国东北,压迫中国农民及寓兵于农的经济侵略,企图用大量武装移民团强占东北土地,以此作为侵略中国和苏联的后方据点。
1943年秋,由伪“满洲农地开发株式会社”勘测设计,日本开拓总局向农地开发株式会社派遣应援技术官指导施工,从吉林省舒兰、伊通、双辽、怀德、农安、扶余、德惠、九台、瞻榆、大赉、安广、郭前旗、开通、榆树等14个县(旗)征集大量劳工和所谓的勤劳奉仕队,在郭前旗沿江以西地区全面开工。以第一抽水站(哈达山)及第二抽水站(锡伯屯)计划开发的一、二灌区范围内的引、排水渠道工程为重点。第一年每天使用劳工约4.8万人,第二年每天使用劳工约6.8万人,第三年每天使用劳工约8万人。此外,在抽水站工程现场每天使用来自山东的劳工约3 000人。当时,没有任何施工设备,都是人工劳动,条件艰苦,劳动强度很大,生活水平却十分低下,因病伤亡时有发生。可以说,郭前旗中部开发的水田,是用中国人民的血汗和生命拓展出来的。
1945年春,对上年度造成的农地,采取一边施工,一边开荒,力筹耕种。到本年8月,总用工量337万个工日,完成水田工程18 000公顷,占一、二灌区水田开发总面积的56%。当年共计完成引、排水渠、防洪堤及农道143条、660公里,土方量1484万立方米,占全部土方量的39%;完成铁路桥4座,大小闸门33座,木桥75座,共完成涵闸等各种建筑物112座,占计划的20%。1945年,计划种植水稻3 467公顷,生产水稻7 017吨。为了完成预定计划,日伪当局从黑龙江省、间岛省(今延边地区,日伪建置)等地移民627户,组成四个耕作队,分别住在吉拉吐、扎拉吐、十二马架、西六家子屯,经营水田908公顷,秋后实收746公顷。同年8月15日,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,伪满洲国垮台,水田开发计划破产。